禾昌聚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2089 证券简称:禾昌聚合 公告编号:2023-054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东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259,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259,8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付出了应尽的义务。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259,8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勤勉尽职。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2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259,8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
2023-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259,8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259,8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259,8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259,8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和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定为4.8万元/年(不含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259,8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展现了良好的服务意识与专业能力,并考虑到公司审计事务的延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259,8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259,8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259,8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号:2023-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259,8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8,259,83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4,526,250 | 100% | 0 | 0% | 0 | 0% |
(七) | 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 | 4,526,250 | 100% | 0 | 0% | 0 | 0% |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乃涔、万晓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