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昌聚合: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13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的要求,未发现《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