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特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832110证券简称:雷特科技公告编号:2023-022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年度,我们作为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召开3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出席董事方式 | 表决情况 | 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梁枫 | 9 | 现场、通讯 | 均同意 | 9 | 否 | 3 |
李志娟 | 9 | 现场、通讯 | 均同意 | 9 | 否 | 2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 董事会届次 | 审议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 | 同意 |
10、关于制定<公司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 |||
11、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同意 |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3、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 |||
6、关于更正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
7、关于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 | |||
8、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 |
3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专利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1-3月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同意 |
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1-9月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8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同意 |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 |||
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 同意 |
2、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除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外,还通过电话等其他方式,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良好密切的沟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查验,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等情况
2022年度,我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任职过程中,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参加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关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认真监督,并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现状,结合自身在行业、财务及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予以采纳。
在任职过程中,独立董事就公司利润分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培训情况
我们积极参加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1月30日举办的独立董事系列培训,进一步加深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意识及能力。
七、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我们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形,也未发现公司存在此类情况。
2023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的沟通,继续勤勉尽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梁枫、李志娟2023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