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特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2110 证券简称:雷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4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2日以口头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雷建文先生主持会议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2023年11月2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刚刚选举出第四届董事会,为了及时选举董事长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故决定在第四届董事会成立以口头方式通知立即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现选举雷建文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雷建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雷建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由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雷建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雷建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由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雷建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雷建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雷建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由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雷建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营销系统工作,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雷建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忠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由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吴忠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研发系统工作,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吴忠仁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由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吴忠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研发系统工作,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吴忠仁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傅亮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由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傅亮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傅亮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华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由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华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王华荣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