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特科技:关于公司获得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的公告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获得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3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01号),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评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公司于近期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牌匾。
二、对公司的影响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指具备自主知识产权能力,能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建立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具有突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企业。
公司此次通过复核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是对公司科技创新能力、研发技术实力、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专业化程度等综合发展实力的充分认可。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被评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誉称号,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3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