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合股份:关于对北京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http://ddx.gubit.cn  2023-05-26  恒合股份(832145)公司公告

关于对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100Z1020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3]100Z1020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根据贵部2023年5月12日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23】第00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问题1:关于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为5,348.22万元,同比下降 21.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9.02万元,同比下降65.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5.14万元,同比下降81.20%。其中,2022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2,432.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6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92.86万元,明显高于报告期其他季度。

你公司2020至2022年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8.35%、51.12%、46.56%,呈逐年下降趋势。分业务类别看,报告期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收入3,351.33万元,同比下降32.67%,毛利率49.37%,同比下降4.98个百分点;油气回收治理设备收入1,170.14万元,同比增长37.08%,毛利率36.63%,同比增长3.88个百分点;液位量测系统收入594.50万元,同比下降24.47%,毛利率41.16%,同比减少3.68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

(1)结合销售策略、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收入确认政策,分析说明你公司2022年的收入季节性分布与2021年和2020年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请说明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同时,进一步说明你公司相关收入确认是否规范合理,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结合行业发展、政策变动、客户需求等因素具体分析你公司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液位量测系统收入下降的原因,是否具有持续性;

(3)结合市场环境、行业趋势、原材料价格、销售价格变动等因素,说明公司毛利率下滑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及其原因,分业务类别说明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销售策略,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公司2022年的收入季节性分布与2021年和2020年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不同;

(2)了解和评价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并对其运行有效性实施测试;

(3)获取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检查并识别与收入相关的关键合同条款及履约义务,评估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4)根据收入明细表选取样本,对销售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检查包括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发货申请单、出库单、物流单、客户签收单、安装验收单、检测报告、销售发票等在内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按照会计政策予以确认;

(5)实施截止测试程序,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收入确认的支持性凭证,评估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6)选取主要客户函证交易金额及余额等相关信息,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对主要客户进行访谈,进一步核实业务的真实性;

(8)了解公司行业发展、政策变动、客户需求等因素,获取公司对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液位量测系统收入下降的原因分析说明,以核实公司对业务持续性的判断;

(9)了解公司市场环境、行业趋势、原材料价格、销售价格变动等因素,结合收入类型对收入及毛利率情况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各业务类别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2022年的收入季节性分布与2021年和2020年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不同;

(2)公司各类产品收入确认规范合理,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公司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液位量测系统收入下降的原因具备合理性,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4)公司各业务类别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存在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化趋势不存在较大差异。

问题2:关于存货

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余额为2,057.03万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369.28万元,其中库存商品年末余额为1,936.18万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147.44万元,原材料年末余额为75.71万元,你公司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请你公司:

(1)结合在手订单、生产周期、成本归集、原材料采购周期、客户订单需求等因素说明库存商品、原材料年末余额是否合理,原材料数量是否符合生产经营需要;

(2)说明库存商品是否存在呆滞、积压现象,并结合你公司营业收入下降情况,说明在存货减值测试过程中选取的估计售价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年审会计师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截止2023年4月30日的在手订单;

(2)了解公司各类产品的生产周期情况、成本归集方式、原材料采购周期及客户订单需求等;

(3)了解公司存货相关内部控制,包括但不限于存货采购、发出商品的管理、存货跌价准备及存货盘点等方面,并对关键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测试;

(4)获取公司存货明细表,了解公司期末存货是否存在呆滞、积压现象;

(5)获取公司存货盘点制度、期末的存货盘点计划,并对公司期末存货进行监盘,检查是否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

(6)获取公司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计算过程,检查存货减值测试过程中选取的估计售价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库存商品、原材料年末余额存在合理性,原材料数量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2)公司库存商品不存在呆滞、积压现象;

(3)公司存货减值测试过程中选取的估计售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