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合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15日以电话及口头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陈丽雅女士主持会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提前五日发出会议通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微信、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缩短临时监事会通知时间,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因2023年11月1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刚刚选举出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为了及时选举监事会主席,故决定在第四届监事会成立后通过电话及口头方式通知立即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上述事项。本次会议召集人已经在会议上对上述情况做出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丽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拟选举陈丽雅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