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合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克斌)
证券代码:832145 | 证券简称:恒合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17 |
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克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贾克斌,作为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 | 股东大会 | ||||
董事会召开次数 | 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董事会方式 | 股东大会 召开次数 | 列席次数 | 列席股东大会方式 |
5 | 5 | 现场/通讯 | 3 | 3 | 现场/通讯 |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调研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与管理层充分交流,了解议案背景和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对各项议案
进行独立、审慎的投票表决。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结合公司业务需求,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通过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1.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2.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 2024年8月20日 | 1.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2. 《关于新增2024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关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日常性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同时,本人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积极沟通,对其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容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独董专门会议及参与其他重大事项沟通等工作机会,累计完成15个工作日现场履职。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研,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控情况等进行了解和沟通,关注公司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风险事项,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
等进行监督。本人还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的变化、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等信息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项决策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行业动态与政策变更,在重大事项的审议中,运用专业知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六、学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北京证监局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线上培训,主要包括:北交所2024年2月28日举办的“领航·2024年第1期北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培训”、2024年8月20日举办的“领航·2024年第2期北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培训”,北京证监局5月8日举办的“关于组织辖区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参加独董的培训”、2024年11月14日在公司举办的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的专项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熟悉北交所的相关制度规则,能够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七、其他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
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独立董事:贾克斌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