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达: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2149 证券简称:利尔达 公告编号:2023-065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26号1号楼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文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5,277,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5829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9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陈凯因公事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金仲照因身体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6)、《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5,274,8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78%;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93%;弃权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29%。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2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付出了应尽的义务。公司董事长就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做了详细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5,274,8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78%;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93%;弃权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29%。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2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监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监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付出了应尽的义务。公司监事会主席就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做了详细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5,274,8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78%;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93%;弃权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29%。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5,274,8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78%;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93%;弃权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29%。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5,274,8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78%;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93%;弃权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29%。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5,274,8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78%;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93%;弃权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29%。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5,274,8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78%;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93%;弃权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29%。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5,276,8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07%;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9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1.议案内容:
《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5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5,274,88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978%;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93%;弃权股数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29%。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八 |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 5,090,981 | 99.996072% | 200 | 0.003928%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袁晟、年毅聪
(三)结论性意见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