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达: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利尔达物联网科技园1号楼1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21日 以通讯、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雷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告编号:2023-07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