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达: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代码:832149 证券简称:利尔达 公告编号:2023-091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解释具体原因。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公司应当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第二十七条 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权予以制止。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是否存在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费用。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给予积极配合,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存在冲突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由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