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达: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2149 证券简称:利尔达 公告编号:2024-048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文一西路1326号利尔达物联网科技园1号楼18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文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0,462,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03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0,5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陈云、孙瑶、崔彦军、潘士远、杨柳勇因公事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雷因公事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462,37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付出了应尽的义务。公司董事长就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做了详细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462,37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3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监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监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付出了应尽的义务。公司监事会主席就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做了详细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462,37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391,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
反对股数70,52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对2024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预测,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462,37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
1.议案内容:
公司本年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391,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8%;反对股数70,52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3 年度工作做出了总结,并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崔彦军)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独立董 事(潘士远)2023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独立董事(杨柳勇)2023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50,462,37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六 | 《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 | 4,705,990 | 98.5234% | 70,529 | 1.4766% | 0 | 0% |
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袁晟、年毅聪
(三)结论性意见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