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晟信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2年度,我们二人作为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我二人出席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姓名 | 应出席会议 | 亲自出席会议 | 委托出席会议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董事会 | 管亚梅 | 8 | 8 | 0 | 0 | 否 |
王春和 | 8 | 8 | 0 | 0 | 否 | |
股东大会 | 管亚梅 | 4 | 4 | 0 | 0 | 否 |
王春和 | 4 | 4 | 0 | 0 | 否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二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年度,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2年4月15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2、2022年4月27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关键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3、2022年6月7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4、2022年8月18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三、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4月27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我们针对《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我二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公司经营运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认真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详实汇报,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二人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核,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所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通过电话、现场会议等形式,我二人与公司管理人员保持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参考性意见,以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二人十分注重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学习工作。2022年度,我们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1月30日举办的独立董事系列培训;积极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组织的线上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包括《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提供担保及关联交易解读》、《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监管要求》、《严守公司治理底线、持续规范运作》《北交所上市公司防范内幕交易法律法规及案例分析》等若干课程。
通过培训与学习,我们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七、其他情况
1、2022年任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2022年任职期间,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2022年任职期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2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我二人能够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以上是我二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3年,我二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亚梅、王春和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