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晟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5月16日以书面、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穆志刚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王彬、林琦、管亚梅、王春和因工作等事项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决定其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穆志刚先生提名,聘任李萌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李萌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李萌先生 男,中国国籍,1989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国际注册会计师方向)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鄂尔多斯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会计;2013年5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高级审计员;2016年5月至2022年7月,就职于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内审主管、合并报表会计;2022年8月至今,就职于志晟信息,任职总账会计。李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管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萌先生薪酬具体实施标准依据公司《任职责任书、创值计划管控办法》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春和、管亚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