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晟信息: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告
证券代码:832171 证券简称:志晟信息 公告编号:2023-053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9日,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或“志晟信息”)发行普通股1,453.0435万股,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6.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80.7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433.17万元,到账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482.10万元,到账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智慧城市行业应用研发 | 志晟信息、君晟合众、山东思晟 | 7,951.69 | 4,332.05 | 54.48% |
2 | 智慧城市联合实验室 | 志晟信息、君晟合众、山东思晟 | 1,963.58 | 703.23 | 35.81% |
合计 | - | - | 9,915.27 | 5,035.28 |
截至2023年8月3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 | 1200522131560001076 | 42,843,783.63 |
合计 | - | - | 42,843,783.63 |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名称 | 变更前拟投资金额 | 变更后拟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主要原因 |
1 | 智慧城市联合实验室项目 | 1,963.58 | 703.23 | 请详见“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之“(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
合计 | - | 1,963.58 | 703.23 | - |
注:公司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部分分别作为公司合作项目的数据存储中心、现有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及新技术体验和展示中心、研发新技术的测试调试中心和业务的集中调度中心。“智慧城市联合实验室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为1,963.58万元,主要用于募投项目的工程建筑、设备购置及安装、研发投入及铺底流动资金等需求。前期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该项目自立项以来出现建设进度迟缓滞后的情况,在建设过程中,公司为达到综合效益最大化,综合考虑建设进度和建设成本的问题,对于该项目本着节约和审慎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铺底流动资金的投入、建筑费用及设备的购置以及研发投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志晟信息廊坊本部的数据中心、应用中心、测试中心和调度中心四部分的建设现已可以初步满足需求。但鉴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政府财政预算紧缩的影响,公司面临智慧城市业务客户的建设需求减少等诸多压力,公司省外业务开拓暂不达预期。同时,考虑到2023年公司经营计划更加侧重于“聚焦政务、增量产业、深挖民生”垂直细分行业,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产业数智化转型、养老科技化、体培智慧化、轨道数字化等领域“向下深挖一公里”,拟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如继续推进君晟合众、山东思晟“智慧城市联合实验室项目”的建设,不利于发挥募集资金效用,且将增加公司建设及运营成本。
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结合公司聚焦智慧城市业务战略布局,为巩固公司市场优势,降低子公司管理风险,专注于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并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和固定资产投入的浪费,公司现审慎评估,拟将“智慧城市联合实验室项目”的建设终止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因“智慧城市联合实验室项目”终止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60.35万元,公司拟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便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将因“智慧城市联合实验室项目”终止的募集资金余额1,260.35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位后,公司运营所需资金量得到增强,可更有力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助于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可行性。
三、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批。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情况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现状,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因缩减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将调减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形,不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志晟信息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等外部因素,结合公司聚焦智慧城市业务战略布局,为巩固公司市场优势,降低子公司管理风险,专注于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并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和固定资产投入的浪费,公司现审慎评估,拟将“智慧城市联合实验室项目”的建设终止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募投项目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