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晟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www.bse.cn)上发布了《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告中部分内容需要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二、议案审议情况”
更正前: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更正后: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定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
2023-0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更正以外,公告的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与本更正公告同时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