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晟信息: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曙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5  志晟信息(832171)公司公告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曙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发挥各自专业与资源优势,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鑫源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曙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于2024年4月11日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达成战略合作关系(以下简称“本次合作”)。

(二)审批情况

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协议签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协议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曙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MA4KXE2L5A

3、法定代表人:刘立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五环大道666号(10)

6、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其零部件、网络和数据通信产品、网络安全

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计算机、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承包;网络工程设计、安装;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

甲方:北京鑫源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智通”或“甲方”)北京鑫源智通科技有限公司隶属于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要面向轨交行业为其提供信息化建设、智能运维、专业装备研发,以及数字化转型服务的专业公司。乙方:曙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曙光网络”或“乙方”)曙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位于湖北武汉临空港国家网络安全基地核心区,在北京、武汉、广东顺德设有三研发中心。主要业务板块包括网络流量分析、网络安全、智慧工业,是业内领先的网络安全,工业互联网产品和方案供应商。

(二)合作目标

发挥鑫源智通在轨道交通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优势、曙光网络在高端计算、存储、安全、数据中心等领域的优势,共同推进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力争建立可复制的样板模式,向全国进行推广。

(三)合作内容

为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双方同意在高端计算、存储、安全、数据中心、智慧轨交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

1、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挥各自优势,推进技术、产品、解决方案的高度互补,共同推进联合解决方案,紧抓数字经济重大机遇,共同开拓市场。

2、依托鑫源智通在轨道交通以及相关行业的技术优势、商务资源及丰富经验,结合曙光网络现有网络安全、工业互联网等的技术和产品,探索轨道交通以及相关行业的智能化软硬件产品的适配、集成、研发、销售的可行性方案。

3、双方同意在市场项目中共同探索具体合作方式,并积极拓展双方国产化设备、网络安全设备、行业智能产品等领域的战略合作布局。

4、双方可依据本协议约束框架,在轨道交通以外的行业,开展战略合作;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签订对应的项目合作协议或补充协议,新协议与本协议为互补关系,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权利义务

1、充分利用甲乙双方的资源、渠道、技术、产品和项目经验的优势,为双方的合作项目提供充分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分析、市场推广、技术支持、技术开发等,确保双方合作目标达成。

2、双方针对既有或将合作项目安排项目,共同进行产品、方案深度整合、整合合作领域解决方案,并进行市场推广。

3、双方定期进行技术交流,随时同步双方合作项目的最新技术成果,保障双方高效合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属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性约定,有助于双方在技术、资源、市场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随着双方合作的进一步加深,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协议,具体业务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以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鑫源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与曙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