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晟信息: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小蓉)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小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年度,我本人作为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次,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了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未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认真审议专门委员会的议案,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2023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2023年度未发生本人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23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2023年度未发生本人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中心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情况
与内部审计中心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审计中心2023年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2024年工作计划进行沟通评价。与外部审计机构就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事项,沟通审计总体审计策略、执行财务报表风险评估分析性程序及相关审计安排等,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核,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所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通过网络、现场会议等形式,本人与公司管理人员保持沟通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参考性意见,以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沟通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十分注重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学习工作。2023年度,本人积极学习北京证券交易所培训园地内容,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解读》《软件企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
通过培训与学习,我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八、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能够保证充足的时间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4年,本人将继
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小蓉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