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碳素: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9-26  东方碳素(832175)公司公告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该预案已分别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根据《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5)。

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应当按照本预案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三个月后至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二、 触发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2024年9月25日为触发日。

三、 本次稳定股价安排

依据稳定股价预案的安排,公司拟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价方案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