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科技:2023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应出席职工代表50名,实际出席职工代表50名。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选举范瑞芳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谢恒起先生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选举范瑞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决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范瑞芳女士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纳入失信被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5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三、备查文件
《2023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