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7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洪亮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73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63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738,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738,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738,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738,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金管理》,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738,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738,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赵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2,738,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提名赵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4,210,88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施峰、张炳文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