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贇)

查股网  2024-03-27  利通科技(832225)公司公告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赵贇,作为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自2023年12月22日起新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自本人新任之日起至报告期末,未召开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故本人报告期内未作为董事出席相关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或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自2023年12月22日起新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自本人新任之日起至报告期末无需要发表独立意见或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宜。

三、现场工作时间及内容

2023年度,本人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现场调研及通讯沟通等形式,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2023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累积1天,主要内容如下:

现场工作时间工作内容
2023年12日22日1.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对公司现场考察,并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沟通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战略发展规划等。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本人行使特别职权情况如下:

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五、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3.报告期内,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股东大会,本人正式当选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由于任职时间较短,暂未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

八、被监管机构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不存在被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2024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贇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