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科技: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拟对全资子公司利通希法(青岛)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通青岛公司”)增资,利通青岛公司目前认缴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实缴金额为0元。
鉴于公司拟加大在高分子材料领域的研发投入,决定在青岛筹建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根据资金规划,拟将利通青岛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资到3,000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投资系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拟将利通青岛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资到3,000万元。
2. 被增资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
本次被增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目前实缴注册资本为0,未发生实质性业务。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资产等出资方式。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无需签署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满足公司在青岛筹建与高分子材料相关的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的资金需求。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能够提升公司的研发转化实力,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管,不断完善子公司的内控管理,积极防范上述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