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科技:关于拟注销控股孙公司的公告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控股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希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法环境”)自设立以来未实缴出资,且未进行实质性经营业务,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效率,拟对希法环境进行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注销事宜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销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希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CTFA6N0M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洪亮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实缴注册资本:0元
成立日期:2023年8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6055号11幢5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
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注销孙公司的原因
鉴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希法环境自设立以来未实缴出资,未进行实质性经营业务,且公司目前材料业务规划主要以利通希法(青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研发主体,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内部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决定对该控股孙公司进行注销。
三、注销孙公司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鉴于本次拟注销控股孙公司未开展实质性业务,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四、备查文件
《上海希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控股公司上海希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决定》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