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斯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我们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并审慎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出席方式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赵 飞 | 4 | 4 | 现场 | 3 |
陈 洁 | 5 | 5 | 通讯 | 3 |
熊德斌 | 9 | 9 | 通讯 | 6 |
罗 超 | 9 | 9 | 通讯 | 6 |
二、发布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
断,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届次 | 会议时间 | 独立意见事项 | 独立意见类型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4月11日 |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5、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年4月20日 | 1、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同意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2年5月23日 | 1、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2年8月17日 | 1、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关于新增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11月17日 |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 同意 |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我们利用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主动向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问询公司经营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向公司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通过电话、网络、现场参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持续保持沟通,并对公司进行检查,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问题。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努力构建高效、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积极回应资本市场和股东。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了解行业动态和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对相关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年度,我们认真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度,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忠实、谨慎的履行职责,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长久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飞、熊德斌、罗超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