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斯股份: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与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第16号解释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前述会计政策。
(3)其他未变更会计政策
其他未变更会计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
七、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