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斯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2  路斯股份(83241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2419 证券简称:路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21,443,995.8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82,501,476.89元。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03,446,4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5,172,320元。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并发表如下意见: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该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制度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成长性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五)公司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但董事会未做出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说明未进行分红的原因;

(六)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发放现金股利的条件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承诺内容。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