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3-125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15:00—2023年11月21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2469 | 富恒新材 | 2023年11月16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部分条款,该章程名称相应变更为《公司章程》。同时,针对上述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该文件名称相应变更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127)。
(三)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该文件名称相应变更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127)。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该文件名称相应变更为《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四)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http://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28)。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该文件名称相应变更为《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29)。
(五)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该文件名称相应变更为《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29)。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该文件名称相应变更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130)。
(六)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该文件名称相应变更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130)。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该文件名称相应变更为《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31)。
(七)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并调整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该文件名称相应变更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32)。
因完善公司治理需要,拟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勇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并选举其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张俊、高香林共同组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并调整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4)。
(九)审议《关于公司拟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因完善公司治理需要,拟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勇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并选举其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张俊、高香林共同组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并调整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4)。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银行贷款,额度期限为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十)审议《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银行贷款,额度期限为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银行贷款,额度期限为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为公司此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1日14: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广田路48-1号A栋办公综合楼101 2.联系人:高曼3.联系电话:0755-29726655手机:15814075894传真:0755-29724494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