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3-154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2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姚秀珠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参会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
3.回避表决情况:
币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贷款期限为1年,用途为归还他行短期正常类流动资金贷款及主营相关采购支付。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贷款期限为1年,用途为归还他行短期正常类流动资金贷款及主营相关采购支付。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贷款期限为1年,用途为归还他行短期正常类流动资金贷款及主营相关采购支付。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联董事姚秀珠和郑庆良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联董事姚秀珠和郑庆良已回避表决。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国内信用证,用于置换他行流贷、支付采购款等日常经营支
3.回避表决情况:
出。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国内信用证,用于置换他行流贷、支付采购款等日常经营支出。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国内信用证,用于置换他行流贷、支付采购款等日常经营支出。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联董事姚秀珠和郑庆良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联董事姚秀珠和郑庆良已回避表决。
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修订对照如下:
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修订对照如下: | |||
原规定 | 修订后 |
公司将根据上述变更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同时,针对上述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提请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提请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