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勇)

查股网  2024-04-26  富恒新材(832469)公司公告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勇)

本人作为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勇,男,1970年3月出生,中国江西抚州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副教授,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1997年11月任江西中医学院江中制药厂会计师,1997年12月至2006年5月任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副主任、财务处副处长等职务,2006年6月至今任东莞理工学院教师、预算与投资委员会主任等职务,2017年7月至2022年1月曾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1、2023年11月-2023年12月间,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情况
刘勇1100均为赞成票

2、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刘勇1100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如下:

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本人出席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5)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到公司现场工作4天,与公司管理层开展现场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同时,不定期通过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线上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将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勇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