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新材: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并调整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一、 募集资金情况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于2023年6月20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8月2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860号)。
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2,28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超额配售新增发行股票数量3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8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8,929,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2,732,605.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196,994.72元。上述资金分别于2023年9月8日和2023年10月18日到位,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300004号《验资报告》及众环验字(2023)0300007号《验资报告》(超额配售部分)。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具体内容。
本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已分别存放于公司在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2000003914720012800704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0304016000043775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0869000000370717)中。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三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使用情况 |
1 |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20000039147200128007047 | 富恒高性能改性塑料智造基地项目(一期) | 使用中 |
2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4403040160000437752 | 补充流动资金 | 已注销 |
3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 10869000000370717 | 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已注销 |
三、 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银行账号:
10869000000370717)账户余额已使用完毕,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降低管理成本,2024年8月6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前述注销账户对应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华夏银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