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姚秀珠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参会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4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期报告》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2024年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6)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70)。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7)。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