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科技: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6  美邦科技(832471)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 2023-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832471 证券简称:美邦科技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5月25日行使完毕。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中金公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10.74元/股于2023年5月12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1,980,000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美邦科技于2023年5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美邦科技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

月23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截至2023年5月25日日终,中金公司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1,980,000股,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20,755,308.04元(不含经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10.74元/股,最低价格为

10.09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10.48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中金公司已共同签署《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公告编号: 2023-062序号

序号投资者名称实际获配数量(股)延期交付数量(股)非延期交付股份数量(股)限售期安排
1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79,300279,300-6个月
2宜昌恒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79,300279,300-6个月
3河北华环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67,500467,500-6个月
4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64,000264,000-6个月
5河北产投新能源发展中心(有限合伙)279,300279,300-6个月
6浙江宏誉工贸有限公司279,300279,300-6个月
7湖北省万信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79,300131,300148,0006个月
8广州三合泰创新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9,300-279,3006个月
9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晨鸣6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32,700-232,7006个月
合计2,640,0001,980,000660,000-

中金公司应于累计购买股票数额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3年5月25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公告编号: 2023-062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0899324335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1,980,000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年6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22年6月24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明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中金公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经北京德恒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已经取得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25%,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发行人: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5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签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