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科技: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832471 证券简称:美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该预案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一)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
1.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处理,下同),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2.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情形时,公司将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
(二)触发启动条件的具体情形
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25日在北交所上市,自2023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6月7日止,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2023年6月7日为触发日。
二、 稳定股价措施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增持计划实施前 持股数量(股) | 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比例(%) |
高文杲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22,950,000 | 27.58% |
张玉新 | 实际控制人 | 7,040,000 | 8.46% |
金作宏 | 实际控制人 | 3,880,000 | 4.66% |
张利岗 | 实际控制人 | 3,680,000 | 4.42% |
张卫国 | 实际控制人 | 3,570,000 | 4.29% |
付海杰 | 实际控制人 | 3,570,000 | 4.29% |
刘东 | 实际控制人 | 2,810,000 | 3.38% |
马记 | 实际控制人 | 2,550,000 | 3.06% |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增持 数量(股) | 计划增持 金额(元) | 增持 方式 | 增持 期间 | 增持合理价格区间(元) | 增持资金来源 |
高文杲 | 不低于 65,000股 | 不超过3,694,560元 | 竞价 | 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9月8日 | 不超过10.74元/股 | 自有资金 |
张玉新 | 不低于 22,000股 | 不超过1,299,540元 | 竞价 | 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9月8日 | 不超过10.74元/股 | 自有资金 |
金作宏 | 不低于 12,000股 | 不超过717,570元 | 竞价 | 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9月8日 | 不超过10.74元/股 | 自有资金 |
张利岗 | 不低于 12,000股 | 不超过676,620元 | 竞价 | 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9 | 不超过10.74元 | 自有资金 |
月8日 | /股 | |||||
张卫国 | 不低于 11,000股 | 不超过655,140元 | 竞价 | 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9月8日 | 不超过10.74元/股 | 自有资金 |
付海杰 | 不低于 11,000股 | 不超过655,140元 | 竞价 | 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9月8日 | 不超过10.74元/股 | 自有资金 |
刘东 | 不低于 9,000股 | 不超过515,520元 | 竞价 | 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9月8日 | 不超过10.74元/股 | 自有资金 |
马记 | 不低于 8,000股 | 不超过472,560元 | 竞价 | 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9月8日 | 不超过10.74元/股 | 自有资金 |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说明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 股价在一定期限内高于基准价格;
3. 已达到预计的回购数量或增持数量;
4. 资金使用完毕;
5. 其他终止条件。
公司将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稳定股价措施结果公告。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如再次触发上述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四、 其他事项说明
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3.本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4.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尚存在一定不确定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方案披露的增持价格上限,导致稳定股价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等。
五、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其增持公司股票或回购公司股份之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