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2471 证券简称:美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5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形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6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文杲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治理规则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该草案名称相应变更为《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情况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需求使用自筹资金先行实施项目投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现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沈晓冬、冯文英、林金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其他风险低理财产品等),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沈晓冬、冯文英、林金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鉴于募投项目“3万吨/年四氢呋喃、1000吨/年离子液催化剂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内蒙古美邦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沈晓冬、冯文英、林金锋对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内蒙古美邦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中科”)增资并提供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美邦中科注册资本8,000万元,已实缴5,000万元,现公司拟向美邦中科实缴3,000万元,同时增资4,180万元,增资后,美邦中科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至12,180万元;同时,公司拟向美邦中科提供总金额为4,972.5434万元的无息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沈晓冬、冯文英、林金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上披露的《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