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1  美邦科技(832471)公司公告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客观审慎的立场和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公司未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晓冬、冯文英、林金锋

2023年8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