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2-14  美邦科技(832471)公司公告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文杲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治理规则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454,8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11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454,85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股数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奥申、梁晶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