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威: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曙光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根据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2号——季度报告》的要求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2023-04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圻、马文全、田秋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一)《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