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根据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在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圻、马文全、田秋生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