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3-067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9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0.4348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0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4,347,82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6,453,650.7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894,177.28元。2022年6月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296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9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0.4348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0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4,347,82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6,453,650.7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894,177.28元。2022年6月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296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 |||
项目 | 金额(元)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344,347,828.00 |
发行费用 | 46,453,650.72 |
募集资金净额 | 297,894,177.28 |
二、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 7,945,510.69 |
三、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23,775,252.11 |
其中:高性能超声波传感器产线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 | 9,280,822.16 |
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3,026,895.69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11,467,534.26 |
四、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 | 1,819.53 |
五、募集资金余额 | 282,062,616.33 |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9,317,146.19元,扣减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金额7,254,529.8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82,062,616.33元。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奥园广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1,111,227.70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04号)。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使用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为2,353,053.58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于2023年7月28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6,055,651.22元。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奥迪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调整前后如下:
注: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江西奥迪威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2月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 ||||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一)《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 297,894,177.2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369,378.7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775,252.1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0%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性能超声波传感器产线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 | 否 | 84,120,000.00 | 4,301,040.24 | 9,280,822.16 | 11.03%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多层触觉及反馈微执行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26,150,000.00 | 2,258,867.12 | 3,026,895.69 | 2.40%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121,700,000.00 | 5,809,471.38 | 11,467,534.26 | 9.42%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331,970,000.00 | 12,369,378.74 | 23,775,252.11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1,111,227.70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304号)。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使用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 |
12月31日,上述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为2,353,053.58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部分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于2023年7月28日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6,055,651.22元。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