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威: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3-092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银平路3街4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曙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575,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44,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包括现场和通讯方式);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包括现场和通讯方式);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一)
1. 议案内容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提名张曙光、黄海涛、舒小武、梁美怡、钟宝申、段拥政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张曙光推荐,现提名龙朝晖、韩培刚、王仁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监事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行,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现提名蔡锋、周尚超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适用)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提名张曙光、黄海涛、舒小武、梁美怡、钟宝申、段拥政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股东张曙光推荐,现提名龙朝晖、韩培刚、王仁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监事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能够依法正常运行,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现提名蔡锋、周尚超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选举张曙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9,575,097 | 100% | 是 |
1.02 | 选举黄海涛为公司第四届 | 39,575,097 | 100% | 是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1.03 | 选举舒小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9,575,097 | 100% | 是 |
1.04 | 选举梁美怡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9,575,097 | 100% | 是 |
1.05 | 选举钟宝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9,575,097 | 100% | 是 |
1.06 | 选举段拥政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39,575,097 | 100% | 是 |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适用)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选举龙朝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9,575,097 | 100% | 是 |
2.02 | 选举韩培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9,575,097 | 100% | 是 |
2.03 | 选举王仁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9,575,097 | 100% | 是 |
4.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适用)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选举蔡锋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9,575,097 | 100% | 是 |
3.02 | 选举周尚超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9,575,097 | 100% | 是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097,2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77,8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则详见公司公告《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08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097,2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77,8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规则详见公司公告《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08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公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08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097,2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77,8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公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08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097,2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77,8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公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08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公告《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3-08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097,2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77,8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七)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投资经营效率,公司《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公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08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097,2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77,8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投资经营效率,公司《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公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08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八)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公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3-08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097,24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477,8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对《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公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3-08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九)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八) | 《关于修订< | 5,509,438 | 92.02% | 0 | 0% | 477,848 | 7.98% |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十)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01 | 选举张曙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987,286 | 100% | 当选 |
1.02 | 选举黄海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987,286 | 100% | 当选 |
1.03 | 选举舒小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987,286 | 100% | 当选 |
1.04 | 选举梁美怡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987,286 | 100% | 当选 |
1.05 | 选举钟宝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987,286 | 100% | 当选 |
1.06 | 选举段拥政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987,286 | 100% | 当选 |
2.01 | 选举龙朝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987,286 | 100% | 当选 |
2.02 | 选举韩培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987,286 | 100% | 当选 |
2.03 | 选举王仁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987,286 | 100% | 当选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素欣、李丹虹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张曙光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0月12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黄海涛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0月12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舒小武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0月12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梁美怡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0月12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钟宝申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0月12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段拥政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0月12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龙朝晖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10月12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韩培刚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10月12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王仁曾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10月12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蔡锋 | 监事 | 任职 | 2023年10月12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周尚超 | 监事 | 任职 | 2023年10月12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