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5  奥迪威(83249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4-049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银平路3街4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曙光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451,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07,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包括现场和通讯方式);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包括现场和通讯方式);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要求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443,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7,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要求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443,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7,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分析及2024年度业务规划,综合考虑市场及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443,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7,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承诺,公司结合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及未分配利润情况,编制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443,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7,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承诺,公司结合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及未分配利润情况,编制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023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并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对2024年公司未来进行展望,形成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443,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7,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并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对2024年公司未来进行展望,形成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六)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443,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7,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在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与义务,并对报告期内所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圻)》(公告编号:2024-00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文全)》(公告编号:

2024-00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秋生)》(公告编号:2024-01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龙朝晖)》(公告编号:2024-01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培刚)》(公告编号:2024-01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仁曾)》(公告编号:2024-01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七)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443,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7,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

(八)

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699,52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股数7,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关联股东张曙光、黄海涛、钟宝申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管理,并编制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443,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7,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管理,并编制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十)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443,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7,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号:2024-01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十一)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公司董事津贴为税前8万元/年,按年发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79,52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反对股数7,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公司董事津贴为税前8万元/年,按年发放。本议案关联股东张曙光、黄海涛、钟宝申、梁美怡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十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关联股东张曙光、黄海涛、钟宝申、梁美怡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公司监事津贴为税前5万元/年,按年发放。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370,1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7,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公司监事津贴为税前5万元/年,按年发放。本议案关联股东马拥军、周尚超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

(十三)

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443,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7,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包括激励对象承诺的额外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因此,公司对该3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00股按授予价格6.25元/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拟回购已主动辞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并注销,拟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针对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变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443,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7,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五)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议事规则详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451,58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议事规则详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2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十六)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451,58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编号:2024-02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延期的议案》 (十七)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443,7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股数7,8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十八)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一)《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5,855,92799.87%7,8500.13%00%
(二)《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855,92799.87%7,8500.13%00%
(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5,855,92799.87%7,8500.13%00%
(四)《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855,92799.87%7,8500.13%00%
(八)《<关于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855,92799.87%7,8500.13%00%
(九)《关于公司2023年5,855,92799.87%7,8500.13%00%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5,855,92799.87%7,8500.13%00%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5,855,92799.87%7,8500.13%00%
(十二)《关于公司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5,855,92799.87%7,8500.13%00%
(十三)《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议案》5,855,92799.87%7,8500.13%00%
(十四)《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855,92799.87%7,8500.13%00%
(十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延期的议案》5,855,92799.87%7,8500.13%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汉杰、吴浩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