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威: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一、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9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0.4348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0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4,347,82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6,453,650.7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894,177.2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C1029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及子公司(甲方)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奥园广场支行(乙方)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账号 |
1 |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 44050153140100002279 |
2 | 肇庆奥迪威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奥园广场支行 | 757905332610828 |
3 | 肇庆奥迪威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 44050153140100002329 |
4 | 江西奥迪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奥园广场支行 | 798900567910208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签署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近日公司及子公司(甲方)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奥园广场支行(乙方)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或“本协议”),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内容
原协议 | 补充协议调整后 |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
(二)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是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原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2、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协议对各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均应严格遵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