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科诺尔: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2522 证券简称:纳科诺尔 公告编号:2024-056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付建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09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01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限1年,敞口额度人民币1亿元。信用方式可提用敞口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可追加公司自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单位定期存单、单位大额存单、保证金模式结构性存款、对公结构性存款存单、国开债、商业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敞口额度6000万元由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51%(含)以上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并表子公司已形成和未来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其余3亿授信额度由公司自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单位定期存单、单位大额存单、保证金模式结构性存款、对公结构性存款存单、国开债提供质押担保。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09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亿元,期限1年,敞口额度人民币1亿元。信用方式可提用敞口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可追加公司自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单位定期存单、单位大额存单、保证金模式结构性存款、对公结构性存款存单、国开债、商业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敞口额度6000万元由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51%(含)以上直接和间接控股的并表子公司已形成和未来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其余3亿授信额度由公司自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单位定期存单、单位大额存单、保证金模式结构性存款、对公结构性存款存单、国开债提供质押担保。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0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股数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因此,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06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反对股数3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因此,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北领航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史佳杰、杨文静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