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科诺尔: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52,846,666.7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5,660,369.41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527,787,069.22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515,781,141.43元,其他资本公积为12,005,927.79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18,674,00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11,000.0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3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3,37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2,044,00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元;持股1个月
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2.7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7月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2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4年7月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7月3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送股(或转增) | 数量(股) | 比例(%) | |
限售流通股 | 38,570,500 | 41.31 | 7,714,100 | 46,284,600 | 41.31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送股(或转增) | 数量(股) | 比例(%) | |
无限售流通股 | 54,799,500 | 58.69 | 10,959,900 | 65,759,400 | 58.69 |
总股本 | 93,370,000 | 100.00 | 18,674,000 | 112,044,000 | 100.00 |
七、相关参数变动情况
(一)调整每股收益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12,044,000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5417元。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数量及其权益变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三)调整相关参数
八、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经济开发区振兴南路1788号 联系人:吴民强
电话:0319-3928676 传真:0319-3966777
九、备查文件
公司将根据《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调整方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完成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