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科诺尔: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付建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55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9,29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7月3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93,370,000股变更为112,044,000股,注册资本由9,337.00万元变更为11,204.40万元,因此就《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7,429,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反对股数12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7月3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93,370,000股变更为112,044,000股,注册资本由9,337.00万元变更为11,204.40万元,因此就《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
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贺国萃、张立媛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