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橦宫: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6  梓橦宫(83256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2566 证券简称:梓橦宫 公告编号:2023-069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回购方案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将本次以自有资金回购的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9.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6.89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25日开始,至2023年7月5日结束,实际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100%,未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500,000股,不超过3,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2%-2.05%,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1,350.00 万元-2,7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截至2023年7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100%,最高成交价为7.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7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751,807.9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76.86%。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截至2023年7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100%,最高成交价为7.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7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751,807.9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76.86%。

公告名称披露日期公告编号是否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4月26日2023-02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4月26日2023-02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年4月26日2023-025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2023年4月26日2023-033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2023年4月28日2023-042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5月26日2023-049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6月1日2023-050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6月13日2023-051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7月3日2023-068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除持股5%以上股东内江大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在回购期间按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内江大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相关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2023年2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政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和《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再次披露》(公告编号:2023-006)。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 备查文件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在用于规定用途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所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