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橦宫: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6  梓橦宫(832566)公司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梓橦宫”、“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梓橦宫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69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16,521,740股,发行价格为13.50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3,043,49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879,820.1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8,163,669.81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第7-7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累计投入进度(%)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1募投项目生产智能升级建设3,000.00752.0725.072023年12月
2募投项目昆明梓橦宫技改扩能2,000.001,964.8598.242021年12月
3募投项目新药研发9,816.373,574.3936.412024年8月
4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6,000.003,458.8457.652024年8月
合 计20,816.379,750.15--

注: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将“生产智能升级建设项目”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底。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2020年至2022年,受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生产智能建设项目”所需进口设备的购置和安装进度及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现阶段,虽然公共卫生事件所带来影响已经基本解除,但随着当前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的变化,公司2023年对 “生产智能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优化,致使项目进度相对缓慢。考虑到该项目工程建设、设备定制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等需要一定的周期,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并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后,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生产智能升级建设项目”建设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

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审慎原则作出的,合理结合了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梓橦宫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梓橦宫《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平安证券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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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