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罡股份: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0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0,650,000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2.8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7,172,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5,909,743.4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1,262,256.5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7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序号 | 开户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 | 206548756597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 376910100100511719 | 物联网智能超声计量仪表产业化项目 |
四、备查文件目录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