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2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21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云龙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3.回避表决情况:
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拟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并选举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相关工作。由3名成员组成,拟选举的委员会成员为刘大荣、李正全、
3.回避表决情况:
丁振芳,并由会计专业人士刘大荣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等相关工作。由3名成员组成,拟选举的委员会成员为张昊、李正全、丁云龙,并由张昊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相关工作。由3名成员组成,拟选举的委员会成员为李正全、刘大荣、丁云龙,并由李正全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等相关工作。由3名成员组成,拟选举的委员会成员为丁云龙、张卫锋、李正全,并由丁云龙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
施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制定《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研究决定拟投资750万元人民币到无锡钜丰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钜丰铝业”),投资后取得钜丰铝业75%的股权。相关信息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正全、张昊、刘大荣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研究决定拟投资750万元人民币到无锡钜丰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钜丰铝业”),投资后取得钜丰铝业75%的股权。相关信息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拟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7日